亞泰集團董事會通過收購哈爾濱水泥廠的議案
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召開七屆五次董、監(jiān)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關于收購哈爾濱水泥廠的議案:公司2005年第一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重組哈爾濱水泥廠(含阿城新明礦,下同)的有關事宜。2005年12月15日,根據(jù)有關審計報告和資產(chǎn)評估報告,公司與哈爾濱市道外區(qū)經(jīng)濟貿(mào)易局簽訂了《關于收購哈爾濱水泥廠部分資產(chǎn)及負債的協(xié)議書》,公司以評估值16087.26萬元為依據(jù),以公司的自有資金出資15382萬元收購哈爾濱水泥廠99%的資產(chǎn)及負債。
二、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三、通過關于與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互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公司決定在不超過貸款額度7000萬元人民幣的限度內與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互提供貸款擔保及反擔保。自雙方簽訂互保協(xié)議后二年內,公司可在7000萬元額度范圍內與長春房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承擔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
四、通過關于調整公司董、監(jiān)事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于2006年1月17日上午召開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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