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問題混凝土”湖南拓宇破產!生產、銷售偽劣混凝土!總經理有期徒刑9年!

中國裁判文書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 · 2022-09-02 16:41 留言

?2022年9月1日,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被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裁定受理。據了解,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20日,注冊地位于長沙市望城區(qū)烏山創(chuàng)業(yè)富民工業(yè)園,法定代表人為代建華。經營范圍包括透水混凝土生產;混凝土制造;五金、家具及室內裝飾材料零售;五金產品批發(fā);工程施工總承包;混凝土、再生建筑材料的銷售。

但是這家混凝土企業(yè)的破產清算原因是有跡可循的。

2019年11月,長沙多個樓盤由于使用了由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供應的混凝土而產生嚴重質量問題,部分樓盤需要拆除重建。據長沙市住建局通報,長沙市同一時期使用該公司混凝土共有59個項目,合計20個項目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望城區(qū)除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以外,還確定新華聯(lián)夢想城項目1.1號地二期二標13棟21-25層部分混凝土構件強度未達設計要求。

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長沙問題混凝土”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舉國皆知。

終于,在2021年3月,該案的主要被告人被裁定: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總經理代建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拓宇公司實驗室主任劉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而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判罰金80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定書顯示,該案于3月3日已由湖南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總經理代建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拓宇公司實驗室主任劉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而拓宇公司被判罰金80萬元。

法院認為,劉偉作為拓宇公司實驗室主任,沒有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原材料檢測和產品質量檢驗,僅憑個人經驗調整生產配比,并在未進行試塊和原材料檢測的情況下,于混凝土抗壓強度檢驗報告上編寫合格數據,銷售混凝土用于長沙望城區(qū)新城國際花都五期三標C10棟項目建設,最終因混凝土構件強度未達設計要求,導致該項目C10棟12-27層進行返工重建。

法院還認定,作為公司董事長和實驗室主任,代建華和劉偉屬于“明知故犯”,明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仍摻入混凝土生產原材料中生產混凝土產品,以次充好。

以下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的裁定文書原文:

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裁定受理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宇公司”)破產清算申請,并于2021年11月25日指定廣東天地正律師事務所和廣東天地正(廣州)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擔任拓宇公司管理人。

因需對拓宇公司進行破產專項審計(涉及公司資產及負債審計金額約1.2億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如下工作范圍和選聘條件從本院對外委托社會機構名單中選定審計機構。

一、審計機構的選聘條件、工作范圍及承諾事項

(一)資質條件(需提供相關證明)

1.入選《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2022年度對外委托社會機構名單》,并具備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資格證,具有相應的審計資質;

2.至報名截止日,審計機構擁有10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能夠同時投入4名會計專業(yè)工作人員(其中2名注冊會計師),且從事本項目的工作人員及會計師事務所最近3年內沒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3.審計機構在本年度已參加執(zhí)業(yè)責任保險,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范圍

1.對拓宇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涉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拓宇公司的出資情況及資本充實情況;

(2)拓宇公司固定資產構成及變動情況;

(3)核查對外應收款項(資產)情況;

(4)審核拓宇公司對外債務情況;

(5)核查拓宇公司大額資金流向;

(6)審計拓宇公司職工工資欠付及社保費用繳納情況。

2.根據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對審計報告進行解釋、說明;

3.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承諾事項

1.簽訂審計委托協(xié)議后在管理人依要求提供完整資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該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

2.審計機構應派遣2名工作人員到管理人指定地點開展工作,現場工作的時間由管理人根據審計機構工作的完成情況決定;

3.審計機構應秉承“獨立、客觀、公正”的執(zhí)業(yè)原則開展工作,不與管理人、債權人、債務人有不正當往來,提交“廉潔執(zhí)業(yè)承諾書”。

(四)收費標準

審計機構可以參照湖南省發(fā)改委、省司法廳《關于司法鑒定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fā)改價服【2016】646號)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七折收取審計費用。對于賬上無任何資金的破產企業(yè),審計機構應先行出具審計報告;賬上有資金的破產企業(yè),審計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人民法院申請費用。

二、審計機構的選定方式

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直接進入隨機搖號,通過第一輪搖號確定一家機構成為本案審計機構,第二輪搖號確定一家為備選機構。若無機構申報或符合報名資質的機構不足3家的,本院將從入選本院的社會中介機構名冊中隨機抽選符合資質條件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的備選機構(3家以上或補足3家)搖號產生一家審計機構。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7時止;

報名方式:申報機構無需提供紙質申報材料,須于本院確定的報名期限屆滿前將電子版申報材料(申請書及與申請書內容相對應的證件、資料、憑證和承諾函(加蓋機構公章))匯編后打包壓縮發(fā)送至電子郵箱1191524244@qq.com,郵件和申報材料壓縮包均以“案件名稱+申報機構名稱”命名。

審管辦聯(lián)系方式:0731-85798336 馮茜

有意向參與本案遴選的審計機構,可咨詢管理人了解有關情況,管理人聯(lián)系人:陳星樺律師,聯(lián)系電話:13729849454。

2022年9月1日

編輯:余丹丹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水泥網立場。聯(lián)系電話:0571-85871513,郵箱:news@ccement.com。

最新評論

網友留言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網立場

暫無評論

發(fā)表評論

閱讀榜

2024-12-29 21:48:37